宝鸡市渭滨区宣传部昨日向北京青年报介绍,23年前,贾新德因敲诈被劳教两年,1992年因犯抢劫罪被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93年10月因病保外就医,1994年3月因盗窃被劳教三年,因病所外执行,1994年10月22日又因抢劫被拘留,同年11月4日被依法逮捕,1995年8月15日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治权利终身。2002年因表现良好,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19年。在狱中度过23年后的贾新德,凭着记忆找到自己的村庄,他惊讶地发现,自家破旧的三间瓦房成为一栋崭新的白色小楼,房子的主人已是23年前的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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