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孩子们走上正常的社会道路
李勇在弘德家园给孩子们做心理疏导。胡晓梅
摄
□本报
胡晓梅
“他总是带着吃的、穿的来看望我们,帮我们解开心结……他是我们最好的朋友。”孤儿小孙幸福满满地说,“这个‘法官叔叔’让我感到温暖。”
小孙所说的“法官叔叔”就是省法院刑三庭的李勇。他有20年以上刑事审判经历,过手无数大要案。但几乎没有人知道,在庄严的法庭之外,他从办理一起案件中涉及的两个孤儿开始,连续六年在悄悄地资助一家孤儿院,成为那群孤苦孩子们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者。
跟孤儿院这份特殊的联系源于2007年李勇作为副庭长主管的一桩保定易县灭门案。在边远山区的那个小村子,被害人家里只剩下两个孤女和八旬老奶奶,生计无法维持,李勇和其他法官在办案的同时,一面安抚被害人家属,一面尽力为他们争取了一些救济金。两个孩子后来被这家孤儿院收养,李勇和其他法官也从对他们的关注,转向对孤儿院收留的数十个孤儿的资助,不断送去钱物。七年过去了,两个孩子都已经工作,但是法官们对孤儿院的情谊却从此延续了下来。他们从一念之善,发展到对弱者群体的长期帮助;从朴素的仁爱之心,延拓至审判过程中对案件当事人的深度关照,其体现出来更为宽泛的群众感情、为民意识和公仆情怀。
孤儿院的孩子有不少来自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家庭,也有好几个是父母被判刑后失怙的孩子。法官们说,“这些孩子同样都是受害者,孩子是无辜的,我们要帮助他们走上正常的社会道路。”
省高院刑庭多是二审案子,涉及到的都是重大案件甚至死刑案。平时办案任务很重,法官们工作压力也非常大,但是对孤儿院的牵挂和帮助已成为李勇和另外三名法官生活的一部分。李勇这样说,其实我们不是单纯的捐助者,在这些孩子们的身上,我们更加深刻地了解了那些案件背后的被害人甚至被告人们的生活故事,我们也更加深切地意识到:面对的一个个案件背后,都牵连着他们的家庭、老人、孩子的悲欢离合。以善良之心对待每一个人,法官,比普通人应该更具有这种情怀。作为一个以惩治犯罪为职业的刑事法官,更要具有悲悯之心,由此才能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实现,从而最终达到营造百姓安居乐业社会环境的目的。
孤儿院院长常辉告诉,这几位法官是孤儿们的朋友和亲人。除了为孩子们提供物质的帮助之外,也经常为孤儿们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和精神支持。孤儿院一个女孩子被人欺负了,李勇法官闻讯当即晚上带着妻子刘耀莉和女儿一起来给她做心理疏导,及时提供法律帮助,还给了女孩500元钱,对她进行安慰。
正是这种悲悯情怀,使李勇在法庭上主持庭审时正气凛然、义正词严,而在庭下,对待来访的当事人总是那样和蔼可亲、耐心认真,抚慰着受害人家属受伤的心灵,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加强对被害人家属赔偿的调解工作,力争使案件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努力用自己的行动弥合着社会关系,赢得一名法官的职业尊荣感。